印鑑登録(印章登记 中国語)

2021年8月1日

印章登记

2015年1月7日

印章登记手续

登记资格:在柏原市进行住民登记者,且在15岁以上者。

本人前来办理手续者

需携带证件

・准备登记的印章

 然而,一人能登记一个印章。

 像以下这样的印章不能进行登记。

 

1.未表示出姓名的

2.表示出职业・资格等姓名以外的事项的

3.轮廓或文字有缺损或磨损的印章

4.塑料或橡胶等容易变形的印章

5.印记的大小为,能够被边长为8mm的正方形所收纳或者不能够被边长25mm的正方形所收纳的

6.其他市长认为不适当的

 

代理人前来办理手续的情况

需携带证件

・准备进行登记的印章

・证明委托之意的书面(委任状等)

・代理人的认证印章

 

<注>有关印章登记(废止)的手续除本人以外不能进行办理。代理申请的情况,请务必携带委任状与登记印章,代理人的印章。

 手续流程

手续 填写申请书(市民课或者国分办事处)
申请

需在窗口收取要登录印章的印影。

书面照会书与回答书会邮送到您的家里。

交付

・请携带同封的书面照会与记入的回答书・案印。

・代理人的情况,需要委任状。(书面照会书与回答书一起同封)

・书面照会书与回答书的持有期限为,申请日起一个月内。

 然而,会有来厅时申请者以及代理人的本人确认,请携带身份证明书。

【驾驶证、护照、在留卡(外国人登録证)、住民基本台帐卡、健康保险证、年金手册】

 

※现在有效的驾驶证・护照・在留卡等、带有脸部照片的某官公署发行的身份证明书。当日发行可能。


下载书写方式(PDF) 委任状书写方式下载(日本语样式)

<注>委任,必须由委任者亲自签名,按登録印章。书写用纸,用「便箴」即可。

   然而,委任者写字困难的情况,请使用这边的代笔用。代笔用委任状下载(日本语样式)

印章废止登记

申请人 本人 代理人
申请时必要的证件 ・登録证 ・登録证
・委任状或者代理人选委任申请(本人自笔)

・代理人的印章以及身份证明书
☆以下情况,请提出印证登録废止的申请。
 ・丢失登録印章,登録证时
 ・失去印章登録的必要时
 ・登録印章的变更

 

印章登録证明书(1通300日元)

申请人 本人 代理人
申请时必要的证件 ・登録证 ・登録证

申请时,申请人填入必要的住址・姓名・生年月日・登録证号码、与登録证一起交出。 

※没有登録证不能发行。


 

お問い合わせ

にぎわい観光課
電話072-940-6165